回复 红乐 : 我曾是欲望都市的无情猎手,拳头即力量,力量即真理,真理带来权利。我曾是白衣胜雪的少年侠客,一人一马一剑,一身转战三千里,只为一诺;我曾是踏遍青山的酒肉和尚,红尘俗世,王权富贵,转眼似云烟;我曾是俯瞰众生的天神,翻云覆雨,威加宇内,天下群雄不敢高声。曾一剑当得百万师,曾天子呼来不下船,曾流连花丛心难返,也曾挥洒千金豪气生。......我,受够了一眼望到尽头的生活。所以选择游走于无尽时空,让人生看不到尽头。”
回复 子凝語: 这部《灯和尚灯》重生之后要做啥?学生甲:“老师,天天忙着当明星,难道我记错了您的职业?”学生乙:“老师,小龙女太漂亮了,我想打包,娶回家当媳妇,便宜点怎么样?”学生丙:“兄弟们,下手狠点,能打脸别打头,趁着修炼系前期没啥攻击力,我们武学系先收拾他们,不然几十年后人家踩把剑飞在天上就能放我们风筝!”学生丁:“老师,诸葛亮聪明还是您聪明?”陆老师:“应该比我聪明。”学生丁大喜,太好了,现在多花点贡献值,把诸葛亮带回来去忽悠老师,以后再也不愁贡献点了!嗯,唐光头想骑本太子,做梦,哥可是看过西游记的,对了,我绝对不是上了剐龙台后才幸运重生回来的。我,陆羽,魂穿西游混了金手指然后又重生地球,当起了校长。就问你怕不怕!
回复 烧刀烈 : 以宫刑之躯,握生杀大权。身披螭龙袍,百官称千岁。武林血雨,只身来,白骨皮囊,掌中刀。现代男子白慕秋穿越一个叫武朝的中原大国,无奈现自己成为一名小太监,而那一年大辽挥戈驻马,黑山白水女真出世,西有大夏贪得无厌,北有草原弯弓射大雕。一场激荡回肠的民族史诗,更有江湖儿女的武林诗篇。ps:白慕秋小声问道:“作者大大,啥时候把小鸡鸡还给我?”,作者:“看读者给不给力。”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厂公》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