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受伤狼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
回复 鬼吹砖家: 这部《《御母承欢》无删减txt》(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江呈这辈子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然后再养条狗,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然而,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五大银行的行长,直接亲自前来接待,端茶倒水,恭送黑卡!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立刻纷纷送上厚礼,表达歉意。偶尔,出国旅个游,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前来接机。那一刻,江呈的朋友,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心中怅然……果然,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
回复 逸而散 : 鬼王之女好勇斗狠,打架从不分地点场合,每战必搅风弄云天地不宁,害正在渡劫的圣僧被雷劈成了渣渣。 许多年后,百无聊赖的她瞧着人家道士生的好看便百般调戏,害人家动了凡心废了仙途却又‘始乱终弃…… 南谣仙尊半脚踏入仙途便再也没法进步,巧合之下窥了前生,这才知道自己心头始终憋了一口恶气。 她前脚害他被雷劈,后脚玩弄他的感情,此仇不报,岂敢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