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鱼本非鱼 : 明朝嘉靖年间,一个寒门子弟参加了一场科举,烧毁了一座桥,历史从此改变了走向。 阿啾! 肯定是海瑞那厮又参我了,虎妞磨墨,我要将他流放到日本挖矿。 阿啾! 这东边的风怎么这么大?虎妞你说,咱家军火是不是卖多了,那帮美洲土著打起仗是真不要命,可别将咱欧洲友邦真全宰了。 阿啾!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了,欧洲佬也在骂我?虎妞,那些大明金票就别给他们兑现黄金,让他们都攥着一张张废纸,理由?你就跟他们说:“呜呜……咱大明……亡国了!”(书友群:寒门祸害96857475)”
回复 白夜猫砂: 这部《丰满的母亲7韩剧》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莫远遥 : 传闻,秦央初中起就暗恋江裕,大学四年更是将倒追功法演绎得淋漓尽致。奈何佳人有意,才子无情。对秦央,江裕避之不及:世上怎会有如此厚脸皮之女子!终于,江裕和女神要订婚了。订婚宴上,秦央含泪送上的祝福却把准新娘气到暴走?订婚宴黄了,江裕大怒:“秦央!别让我再看见你!”秦央瑟瑟发抖,果真消失了二月有余。五个月后,秦央以合作的身份再次站到了江裕面前。然,此秦央似乎又非彼秦央!……出去旅游一趟回来,秦央觉得自己失忆了。不然为何闺蜜口中那个爱江裕爱得死去活来的她此刻却对那个长得还算OK的男人完全不感冒?可明明她是有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