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步铿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魏君子: 这部《《丈夫上班妻子与中字》》出身将门,一朝穿越,终是将门,却独独瞧不出那人的心狠手辣,终身错付,以至君家满门抄斩,人头落地!拼了命从乱坟岗中爬出,倾尽一切只为复仇,嫁与曾经仇敌,搅乱了一世风云。满门英烈,血债血偿!欺我的,人辱之;辱我的,人杀之;终是让你人不如猪狗,任人屠宰!她无亲无故,无悲无喜,徒剩那颗冷硬无波的心,本以为这颗心再不会为人跳动,那人却牵上她的手奉上那百里红妆,以江山为聘!
回复 稣牧鱼 : 徐明有个随身世界。别人拿来种田、养宠物、开公司。每年赚个几十亿、几百亿。他却整天躺在随身世界里睡觉、上网、四处闲逛。别人开豪车买别墅,美女红颜,好不潇洒。他却说有了随身世界,房、车都不用买了,谈恋爱太麻烦,还要那么辛苦的赚钱干什么?难道不知道赚钱是个很累的过程?总之这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咸鱼宅男,如何宅在随身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