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孙大王 : 作为一个精神病院二老大的方逸只想当一条咸鱼,但无意间成了龙图集团冰山总裁的贴身男秘书,鸭梨一下就大了。原以为就此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但是方逸惊讶的发现,这个冰山女总裁居然也是个……精神病?!“喝最烈的酒,泡最美的女人。”----方逸”
回复 盐分不足: 这部《《最后的姿势》》姜甜甜一朝穿越六零年代,家徒四壁,一穷二白,可怜巴巴。连相亲对象都是村里有名的懒汉,一家子还是跋扈不讲理的。初次见面,一番鸡飞狗跳。姜甜甜小耳朵动了动,露出小小的梨涡儿,讨喜的说:可以的!确认过眼神,是我想嫁的人!众人:卧槽!你瞎吗!姜甜甜,老天爷果然还是爱我的,我竟然是女主那个拍马屁就能跟着赚钱吃肉的妯娌!彩虹屁,我可以!!!排雷:男女主都是别人眼中的大奇葩!
回复 一个大包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