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南宫蓝天 : 文艺版:不朽已提前进场,带着宁静的馥郁与芬芳。 除了破裂黑暗的聚光灯、不可恕的原罪、荆棘王冠。 我出场的时候还需要令群星颤抖的BGM、让白夜褪尽的微风以及鲜血凝结的威严之花。 通俗版:我是大魔王,我就是来装B的。”
回复 无辜的小黑: 这部《男子不带套c了我一天》夏央央20岁的生日礼物是男友和闺蜜捉奸在床,她转身就和丰城最金贵的男人顾祁琛领了证,从此一路打怪升级,所向无敌。渣男回头,贱女算计,顾先生出马虐成渣。后妈刁难,妹妹狠毒,顾先生打脸啪啪啪。外人只道顾先生宠妻无底线,只有她知道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当夏央央无数次被压榨的下不了床的时候,她指着男人那张颠倒众生的脸,气若游丝:“顾祁琛,你就是一个衣冠禽兽”男人一脸委屈:“老婆,你可冤枉我了,我现在哪有衣冠?”【1VS1,双C,超级甜宠文,甜到爆炸】
回复 吾乃梦境之主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