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机房里的猪 : 如果你走在街上对着一个人说,“诶,兄弟我会看风水”那人一定是多半觉得你疯了或者傻了,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他真的会呢?”
回复 尚书: 这部《韵母宁秋婉113章小说》零命格的江辰,被所有人误认成了天霉者,伙伴们只能纷纷弃他离去,避之不及。 然而只有江辰自己知道,他并不是天霉者,虽然他是有史以来的超低零命格,但他却拥有了一个看似弱鸡、实则却特殊的命赋能力。 尽管这个特殊命赋,在每一个降临世界觉醒后都不尽相同,但它们却有一个共同点,没错,那就是终极大后期! 只要给我一条命,我就能苟到你怀疑人生。 恕我直言,什么狗屁的命运之子,位面之子,诸天万界主角等等,在我的终极大后期命赋之下,诸位都是弟弟,请尽情感受,终极大BOSS的那种绝对力量吧! 无力、哭泣、绝望、挣扎?这只是刚刚开始!
回复 中克希德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