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伏醉(书坊) : 当她从闭关中醒来的时候,外面世界已经面目全非,变异的动物,吃人的植物,还有那些不死凡人,门派呢?师傅呢?师兄师姐呢?独自看着幸存的凡人苦苦挣扎,她无动于衷,人类为了利益发动战争,为了利益过度残害动植物,为了利益制造武器病毒,自私自利的不值得她拯救,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一群军人,无私的对待她,让她的心温暖起来,决定挣脱末日,去浩瀚星空找寻生存出路。”
回复 两斤饺子: 这部《强壮么公和媳妇1》一个三流小说家因为死神的失误,而丢掉了生命。死神为了弥补过失,给了他一枚漫画胶囊,并让其投胎到了一个画过一部同人志的大学生身上。 这个世界,漫画有很高的热度,而主角也从一个同人漫画家,开始了成为顶级漫画家的攻略。
回复 温酒紫衣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