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大米稻花香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让我发发呆: 这部《深宫缭乱》仙界一方至尊渡劫被人暗算,一丝元神夺舍到校园一名学生身体中,重生都市,重踏上无上巅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校园修仙高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传说中的C : 当我醒来那一刻得知自己被父亲用来抵债了,我的心是绝望的。可是我又不想死,我还那么小,那么我只能接受现实。我的器官没有被挖,也没有被打断腿扔去乞讨,我只是被卖去了地下黑拳赌场,成为一名黑拳拳手。当然,成为拳手也不是那么简单,我在那里遭受了很多屈辱,可为了活着,我忍下来了。我哭过,我痛过,我也恨过,可最终都化作了强大自己的动力。人活着就是一种勇气,为了更好的活着,我付出更多的勇气,为了摆脱那种被人摆布的生活,我拼命的强大自己。恨也好,痛也罢,我只想见到那个我唯一的至亲,问一问他为何那么狠心,你可知道我所遭受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