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马提卡伦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彤灵尘: 这部《前夫与现任一起干我》主人公的生活已经处于最低谷了,家破人亡,债务缠身,爱情背离,但她却仍要卑微而坚强的活着,她甚至连随意释放自己情绪的权利都没有。但命运却并不眷顾她的努力。她的身体内突然有一股神秘力量出现,这股力量要掌控她的生命,从此她几乎就是厄运缠身,进局子,恶鬼纠缠,神秘人追杀,她像是被卷进一个巨大的死亡漩涡挣脱不出……但为了家人,为了爱她和她爱的人,她一刻也不能放弃!** “受到我血葵诅咒的人,一个也逃不掉!”** 眉心一点红,胸前一颗痣,原来那竟是恶魔的诅咒?!** 千百年来,中我血葵之咒的人,只能成为我的傀儡!只能是我的傀儡……血债累累,主人公最后又会何去何从?看我身中双重魔咒,仍要逆袭成“神”!
回复 三诫法师 : 〖重生后变黑芝麻馅一根筋致富女主vs傲娇作精爱撒娇病秧子男主〗世人叹惋,楚王世子美则美,却是个命不久矣的病秧子。前世凄惨,重活一世,芸乐的愿望很简单,种田养家,平安喜乐就好。【请宿主完成任务,成为人生赢家,任务失败,本次重生到此为止。】自此,芸乐循着商机,卖起了闻所未闻的吃食,做起了发家致富的小生意。而那盛京来的病秧子却突然缠上了她。卫珏:卿卿,我心悦你。芸乐:我要赚钱。卫珏:卿卿,我要娶你。芸乐:我要赚钱。芸乐本以为有钱有权,便算得上是人生赢家。谁知那所谓的人生赢家指的竟是,种得了田,赚得了钱,赢得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