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猫宽 : 重活一回,裴锦箬总得聪明些,给自己走出一条锦绣繁花的路来。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有恩偿恩,有情……咳!就算了,不用还了吧?某男:想得美!(已有三本百万完本,坑品有保证,欢迎跳坑。攒稿阶段,一天一更,二月初,恢复一天双更,每晚20:00更新。欢迎点击、收藏、评论……不甚感激。)”
回复 丧尸舞: 这部《父亲缓慢有力挺送女儿小说》一不小心穿成重生文里的渣男亲妹?注定满门抄斩,全家死绝?还非酋附体,出门雷劈?乔乐笑了,别慌,小问题!那年各路百姓发家致富:“郡主天仙下凡,女神转世,吾等都欲与她有缘!”也是那年,武林高手层出不穷:“郡主稀世奇才,手眼通天,我等愿追随左右!”还是那年,商贾巨富竞相登门:“仙子殿下,这缘分轮到我们了吗?”对此,冰山反派妹控世子爷双眼含煞:“你们,想死?”众人:溜了溜了可世子爷没想到,他日防夜防,总有小王八蛋难防……君王府小王爷,天昭出了名的小王八蛋。喝最烈的酒,打最狠的仗,纵最野的马,可谓无法无天。但某天起
回复 九个栗子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