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初杺 : 姜妙是个天生的美人,却在十六岁那年栽了跟头变成美妇人,从此身边多了只嗷嗷待哺的小奶包。亲爹嫌她丢人现眼,一怒之下赶她出门,兄长不仁,几番算计要将她送给权贵换前程。为求自保,姜妙准备抱一抱东厂权倾朝野那位厂公大人的腿。奈何厂公大人是朵高岭花,还身中奇毒三不五时就闹眼瞎。姜妙:“需要照顾吗?我乖巧温顺不粘人。”肖彻神情略淡:“小小年纪,野心挺大。”后来,他亲自上门:“躲那么远做什么?肖府容得下你的野心。”——世人眼中的厂公:嗜杀成性,喜怒无常。姜妙眼中的肖彻:老男人的心,海底针。小宝眼中的爹爹:有钱!有钱!有”
回复 浑然一色: 这部《花都极乐逍遥174章》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曾经,她顶着天才之名,冷傲孤清,沾沾自喜,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发现她的人生只是一场笑话,而结局,已早早注定;一朝坠落,她泯然众生,方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步一步,她稳稳行来;沿途风光,她细细赏玩。仙路通衝,谁可与我同行?不过是抬眼一笑,道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
回复 一任往来 : 没有修炼天赋,却有一手宗师也无法企及的刀工,一根头发,莫弃能将之劈成一万三千六百丝;不曾炼体,只凭每日为宗门十万人煮饭劈柴,他单手能颠万斤勺;不会炼丹,却能炒出一盘盘极品丹药,请问您是需要鸡肉味的淬神丹,还是牛肉味的淬神丹?一本连神明都要眼红的《混沌经》,硬生生让莫弃改成了菜谱。菜刀在手,天下我有;汤勺不出,谁与争锋!一口神锅炖万物,一根烧火棍闯天下。“我很笨,但是我能吃苦,我娘给我取名莫弃,就是让我不要放弃!”莫弃顿了顿又道:“对了,战斗只是我的爱好,厨师才是我的本行。”。